此文依照個人主觀意見寫成
可能有爭議
歡迎各位在下方留言
但請不要惡意引戰與辱罵
從2006年開始
機車族開始爭取平權
主要爭取的點有三個
1.取消兩段式左轉
2.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
3.廢除禁行機車
本文將就這三點及其他要點做討論
一、取消兩段式左轉
第一點我不同意
首先 取消兩段式左轉會有什麼問題
要左轉之機車將先騎入內車道
在切換車道時容易被後方汽車撞到
且若未打方向燈就突然減速
易造成連環車禍阻礙交通
但這個部分我希望政府做一些改善
(1)明確標明是否需要兩段式左轉
目前現行規定如下圖
明明未有兩段左轉標示牌但地上有畫待轉區之路口
可以自行選擇待轉
但卻會看到警察站在轉過去的路口將車攔下
懂交通法規的人會知道並告訴波麗士大人規定如此
但不懂交通法規的人輕則被開勸導單
重則被開紅單(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600元)
政府應明確在需兩段式左轉之路口設置標示
不應以施工、審核中為由讓它"被消失"
也應向波麗士大人加強宣導
哪些路口可以開 哪些路口不能開
(2)待轉區的大小對比機車流量小者應開放直接左轉
現行規定(2019/10公告執行)機車於斑馬線上停等紅綠燈罰款900~1800元
壓在停止線上或超越停止線罰款900元
但在工業區、辦公大樓林立之區域
上班時間很明顯機車流量就會超過待轉區大小
但卻是兩段式左轉之路口
目前於這些區域大多設置兩線道
政府若能開放直接左轉
並宣導直行停等紅燈的機車應靠右
讓出左半部讓機車左轉
而內側車道讓汽車左轉
如此一來既可以解決交通問題
也不容易發生交通意外
二、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
三.廢除禁行機車
這兩點我同意
但我希望的不是機車與汽車爭道
而是在三線道的中間車道塗銷禁行機車
二線道的部分雖然可能暫時無解
但若能加強宣導機"慢"車(真的騎很慢那種)靠右側騎
讓出左側讓車速較快之機車通過
那機車道塞車及搶道之問題將可以獲得部分解決
另外在這裡也想討論幾個問題
1.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圖片來源:士林監理站
這個在考照時是最基本的
一次沒打就32分 7天之後再見
但在拿到駕照後
很多人好像都忘記了
不然就是在路口要轉才打
以經驗來說
如果車速快的路段
應該在50~80公尺前就要打方向燈
不然突然煞車常會造成後車追撞的情況發生
不知道你(妳)是否也是其中一位苦主或是當事人?
在騎車或開車時看到前面的人一路鑽車縫、切來切去
心中不免為他們捏把冷汗
也希望大家一起化身檢舉達人
一起為了交通安全而努力
也請大家提醒大家
從去年10月開始罰金就提高到1200~3600元囉
請一起遵守交通規則
為自己荷包把關
2.加強查驗高齡人口之駕照及下修重新考照之年齡
現在的人很難說
也許7 80還很硬朗 騎著重機去跑山
也可能5 60就已經拄著拐杖 但還是堅持要騎摩托車
年齡真的不是問題
但是否持有駕照及是否還保有騎車之能力才是更重要的
相信大家在路上一定有看過高齡人口騎著龜速的機車
或許還邊騎邊晃
一查才發現是無照駕駛
或是有很久之前考的駕照
現在騎不穩了
若能加強對此方面研究
考察並仿效鄰國
訂定該重新考照之年齡
並修訂每幾年應該進行複查
以及高齡無照駕駛加重罰款的相關罰則
而不是考察卻無實際作為
畢竟年輕的三寶已經夠可怕
高齡無照駕駛是另一個不定時炸彈
受傷就已經被家屬罵到不成人形
甚至說都是駕駛的錯
他們自己的長輩都沒問題
如果因此被撞到往生
那後續的流程更是麻煩
還要面對對方親友的指指點點與無謂的攻擊
3.汽車轉彎應提前行駛外側車道、汽車長時間行駛慢車道相關罰則
目前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規定
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但有太多汽車就仗著這條
在塞車的車陣中 硬是要長時間行駛慢車道
或是自右側超車
目前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規定
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但對於汽車駕駛人好像沒什麼作用
機車族應針對這點集體向政府請願
加強罰則或增加相關規定
並看到一件檢舉一件
以杜絕投機駕駛人的行為
希望大家一起來討論這些問題
而不是為爭取而爭取
雖然討論出來的結果政府可能只會參考
抑或是根本不採納
拖過一個又一個的十年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
平交道黃色網格區請不要停等
一張一萬五真的是很貴
若發現平交道已經有提示聲
應主動減速並停於黃色網格區之外
出門注意自己也注意他人
勿疲勞、喝酒、吸毒駕車或騎車
尋求代駕或計程車接送
開心出門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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